日期: 2023-12-19 浏览量:113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2023年12月18日,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在“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现1名考生有携带使用电子设备的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及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作出了给予违纪考生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决定;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以下为考生基本情况:
考生姓名:吴艳
性别:女
身份证号:2109211979****0267
报考类别: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资格证考试
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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