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起草《阜新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

日期: 2023-02-23 浏览量:343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为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保障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近几年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起草了《阜新市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办法》。

在起草过程中,市应急局编制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各个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梳理,先后两次邀请了危化、冶炼、燃气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家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多次经局法制人员审核后形成了初稿。市应急局党委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办法初稿进行了补充完善,形成了16条办法措施同时书面征求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的意见,最终形成了讨论稿。

该办法分别从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岗位人员具体资质条件、打非治违、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危险作业管控、事故处置、监管部门和人员追责问责内容7个方面,对不落实的企业和监管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处置措施,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规范,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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