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09 浏览量:253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开展阜新市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阜应急发〔2019〕57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阜新市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求,突出金属冶炼、工业煤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动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
1.起重设备及其控制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台包;动力电源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安装水温、压力等异常报警系统。
2.熔炼和铸造区域是否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人员聚集场所是否设置在吊运影响区域外,并与高压设备、高压管路、压力容器保持安全距离。
3.熔炼、运输和吊运过程中,是否采取防泄漏、喷溅、爆炸伤人的安全措施;接触高温熔体的工具、材料是否保持干燥,并充分预热;吊运是否走规定线路,是否设置紧急排放设施。
4.厂房是否有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是否对承受荷载和受高温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评估;生产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人车分流。
5.重点检查煤气危险部位是否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煤气管道是否设置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二)涉氨制冷
1.制冷系统是否合法设计;液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等严禁使用的制冷系统。
2.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
3.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是否设置安全标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是否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4.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是否在厂区内显著位置设风向标。
(四)涉爆粉尘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设置在框架结构建构筑物内,是否保持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
2.除尘系统是否采取防范点燃源的措施;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是否互联互通;是否规范采用泄爆、隔爆等控爆措施;铝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除尘系统是否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是否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是否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是否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4.是否制定并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是否及时规范清理。
(五)有限空间作业
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
2.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规范及审批制度;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制度。
3.是否开展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编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演练。
三、时间步骤
(一)安全隐患整治阶段(4月至7月)
1.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各有关企业要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结合生产工艺设备特点,逐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全面整改各类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闭环整改清单,坚决做到“隐患清零”。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执法计划,全面排查辖区内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企业,核验企业有限空间、动火、抽堵盲板等高风险作业审批程序,逐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跟踪督办2018年及“百日攻坚战”期间的安全隐患,适时组织重点企业“回头看”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将对重点企业开展抽查。
(二)构建预防控制体系阶段(8月至10月)
1.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各企业在全面整改前期安全隐患基础上,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持续循环改进,并对照《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全面辨识本企业各车间、各岗位较大危险因素。要组织各类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人员对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企业内部风险分级管理台账、绘制企业内部风险分布图,逐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运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2.实施分级监管并随机抽查。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辖区企业安全基础信息,按照《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指导办法》进行风险评级,建立本县区《制造业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台账》(见附件1)、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地图。要实施风险分级监管,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全覆盖排查,对其他风险等级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减少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检查频次,加大对安全投入不足、隐患反复出现、拒不整改隐患和问题企业的执法处罚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级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至相关企业。企业要深入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一图一表”;要依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较大安全隐患,有效实施风险分级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检查标准。要对较大安全隐患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坚决责令企业局部或全部停产整改。2019年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销号。
(三)构建上下联动的预防控制体系。各县区及有关本门要监督企业建立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形成政府企业上下联动、由点及面的高风险点(源)防控和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分级监管和随机执法成效。对未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工作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监督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省应急管理厅已将专项整治纳入对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请各县区按月上报《专项整治情况月报表》(见附件1),每月24日前汇总后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及时上报各重点领域企业梳理完善后的安全监管台账,并于11月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制造业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台账》(见附件2)。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388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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