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09 浏览量:591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阜新市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开展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应急制造〔2020〕3号)要求,为防范化解制造业重大安全风险,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推动阜新市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针对金属冶炼、工业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的企业,推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并有效落实日常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特殊作业审批、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强化三违行为管控,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
对钢铁企业开展“回头看”,重点整治煤气等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盛装高温熔融金属(含液渣)容器耳轴未定期检测等隐患问题;全面排查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整治重大隐患;全面排查设有高炉设备的铸造企业,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整治重大隐患。突出建材行业涉煤气企业,排查整治煤气等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标准在煤气影响区域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未在发生炉煤气主管道设置可靠隔断装置、未在煤气管道进入厂房处设置快速切断阀等隐患问题,消除重大隐患。
(二)涉爆粉尘
对涉金属粉尘企业、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29人以下木粉尘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专业培训、标准识别适用、粉尘清扫等制度及落实情况,排查整治除尘系统、电气防爆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完成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涉爆粉尘企业专家会诊隐患整改和验收工作,实现隐患销号。
(三)涉氨制冷
对涉氨制冷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两项重大隐患反弹回潮,排查整治重要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液氨泄漏未及时检修、未规范设置有效运行氨气报警器及其与事故风机联锁等隐患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周边单位或居民区的协调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特别是液氨泄漏应急演练。
(五)有限空间作业
突出10人及以上涉毒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生物法)污泥处理及设备检维修作业,强化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制度落实,严格作业程序和现场通风检测,按法规标准配备防护、检测、救援设备器材,加强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加强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针对轻工、纺织行业,全面排查污水处理系统情况,突出污水罐等地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含部分处于地平面以上并可存储污水污泥的设施设备),督促企业治理事故隐患,做好坍塌、爆裂、外泄等风险评估,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传达阶段(4月底前)
4月20日前,结合各县区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产复工实际,制定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4月底前传达至辖区各相关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调度掌握已复产复工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企业监管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微信、官网、电话通知等渠道宣传发动,组织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二)集中排查及执法检查阶段(5月至10月)
各县区要督促重点领域企业在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对照《专项整治排查检查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清单》),全面自查自改隐患和问题,及时登录辽宁省应急管理智慧云平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控系统(登录说明见附件2),上报自我排查整改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组织全员开展风险辨识,在内部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落实各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绘制厂区风险分布图。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和乡镇(街道),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根据企业不同风险实施分级监管,突出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开展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不具备安全条件且屡教不改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对遵规守法但安全基础较差,人员素质不高的中小企业,要加强安全指导服务,聘请专家指导企业整改隐患,运行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督查检查及整改核验阶段(11月)
各县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开展监督检查,抽查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对照整治重点要求和《检查清单》进行现场核验。试行推动“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邀请同类企业参加总结会,实地借鉴同类问题及整改措施,现场观摩行政处罚和立案调查,扩大监督执法警示效果,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市局对各地检查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各县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专项整治成效,分析突出问题,落实改进措施,跟踪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直至全部整改销号。全面加快推进本辖区企业的风险等级划分,建立“一图一表”,细化分级监管措施,树立双预防机制建设先进典型企业,大力帮扶遵规守法的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受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各种不利企业复产复工因素叠加,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当前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认真分析辖区企业特点,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狠抓整改闭环,认真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突出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优化服务,严格执法。要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对照整治重点要求和《检查清单》,抓住重点企业加强监管,深入推进企业双预防机制建设。要抛弃执法与服务相矛盾观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用严格执法来促进市场公平发展。要积极聘请专家、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帮扶力度。要督促企业严格闭环管理,逐项整改隐患和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无法整改保障安全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对涉及其他部门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办理移交。有关地区要督促完成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涉爆粉尘企业专家会诊隐患整改工作,7月底前必须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三)加强宣教,定期汇报。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动员引导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鼓励通过“12350”举报投诉电话,举报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派遣执法骨干人员及时核实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请各县区于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工作信息。 11月15日前,上报全年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更新后的重点领域企业监管台账。
阜应急发 2020 19号 关于开展阜新市制造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主办单位: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20号 邮编:123000 Email:fxyjglj@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83号
辽ICP备2021000279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7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889800 网站举报邮箱:fxyj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