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3-22 浏览量:238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序号 | 案件名称 |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 被处罚人/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 处罚时间 | 认定行为违法的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救济渠道 |
1 | 阜新市清河门区忠祥铸造加工有限公司使用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工艺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 |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 阜新市清河门区忠祥铸造加工有限公司 | 晁洪波 | 罚款 | 2023年3月1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七项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壹拾万伍仟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 | 晁洪波未依法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案 |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 晁洪波 | 罚款 | 2023年3月1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贰万伍仟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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