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2 浏览量:556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省应急厅重新开通了“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权限,要求各地将应急避难场所录入该系统,并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录入系统的技术支持。2023年,市应急局组织建立了市县区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阜应急发【2023】42号),同时预置了500余个应急避难场所。市应急局按照省应急厅要求,组织县区局将应急避难场所录入“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录入工作将于2024年4月末完成,做到应录尽录,实现应急避难场所全覆盖。对于县区录入系统情况,市应急局定期通报,督导各县区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完成录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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