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5 浏览量:151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9]11号),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更好地为阜新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好服务,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到太平区发电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调研工作。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一行三人在了解辽宁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有限公司关于太平区发电厂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方案汇报后,到现场对施工情况进行调研,包括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活动断层探测的范围及方式等。
通过此次调研活动,阜新市应急管理局防震减灾科科室人员更深入地了解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开展地震安评工作的作业原理、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环境应采用的仪器类别等有了更加直观的认知,为今后更好地服务园区开展地震安评工作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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