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8 浏览量:196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全面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考试考务人员文明水平,营造健康、团结、和谐的考试环境,近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安全资格考试文明监考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一是从遵守政治纪律、遵守工作纪律、着装文明、举止文明、语言文明、职业道德、业务行为7个方面对监考人员文明监考行为作出具体规范,为进一步提高考试工作质量与效率,树立安全资格考试考务人员良好形象提供了重要遵循。二是重点突出了关心爱护考生、尊重考生,明确了职业道德规范是监考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为考试工作正常进行、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提供了保障。三是通过业务行为规范,为考务人员处理违纪考生做出了工作指引,有效避免了考务人员与考生之间矛盾激化,为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环境奠定了基础。
《行为规范》出台后,得到了全体考务人员的积极响应,表示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文明监考行为规范,争做文明的表率和使者,树立“应急人”的良好形象,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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