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29 浏览量:415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巩固2021年安全评价机构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我市安全评价环境,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安全评价执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不断强化安全评价机构主体责任,继续清理整顿安全评价市场,全面规范安全评价服务行为,整治违规操作、造假舞弊等问题,实现安全评价相关问题标本兼治。
确立了整治重点任务。一是整治安全评价机构执业乱象。聚焦安全评价服务全流程,重点整治安全评价机构不正当竞争、不规范执业、提供虚假证明或报告、隐形垄断服务市场等问题。二是整治违规干预安全评价行为。重点整治各级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工作过程中,向企业指定安全评价机构、与中介机构暗中勾结、支持安全评价垄断本地区服务市场、操纵服务价格、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三是整治安全评价监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监管人员日常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检查“宽松软”等问题。
整治“回头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去年专项整治期间,涉及处罚的机构以及有关项目进行“回头看”复查,重点检查有关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梳理今年以来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执法计划落实和处罚情况。第二阶段集中整改落实。专项整治“回头看”期间,市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区应急局(部)采用线上为主的方式,对2022年所有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安全评价机构隐形规避系统监管,项目不录入系统、不落实报告“二维码”制度,上传的过程控制记录文档不规范,项目归档不规范。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检查工作,各县区应急局(部)和市局危化科、非煤矿山科、制造业科、规划科技科至少对本来阜执业的机构抽取两个以上项目,专业科室对安评报告、规划科技科室对过程控制进行全流程检查复核。深入查找工作不足,着力解决本单位是否存在安全评价执业行为日常监管、项目审批、报告审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职责划分不清问题,有关部门是否有效落实监管职责,是否形成部门联动和监管合力,是否落实对安全评价报告备案“二维码”进行扫码核验制度。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局(部)和市局危化科、非煤矿山科、制造业科按照我市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对2022年度来县区及市局监管企业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打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评价执法检查统筹协调机制,将各级执法计划进行统筹协调,形成监管执法合力,避免出现执法真空或重复执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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