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24 浏览量:482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应急执法〔2022〕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阜新市应急管理局自今年5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电气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涉及此项工作的6个县区局按属地监管原则,以危险化学品企业爆炸危险场所重大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选型、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等情况为重点,采取“执法+专家”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涉及电气防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市局进行重点抽查。全市共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使用企业54户(不含加油站),其中长期停产企业13户,在建项目15户,正常生产企业26户;26户正常生产企业涉及在用防爆电器数量约为18970台(个);共排查出问题隐患150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出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7份,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户,立案2起,行政处罚罚款5.1万元。对此次发现的事故隐患,由专家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推动企业加快隐患整改工作进程,并严格落实“任务、隐患、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同时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彻底消除问题隐患。通过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强化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防爆电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高了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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