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1-08 浏览量:150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4小时应急值守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阜应急发〔2019〕4号
局机关各科室,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按照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应急值守实行带班领导负责制,值班员遇情况逐级上报,紧急情况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或局领导直接报告。交接班时间为早8:00。
2.每班值守人员为4人。其中,带班领导1名(局办、党办、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参加),值班科长1名,值班员1名,森林防火值班员1名。
3.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落实,如有特殊情况,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可自行调整。
4.应急值守自即日起开始实行。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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