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以洗浴、餐饮、住宿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以洗浴、餐饮、住宿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安委明电〔20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浙江台州“2.5”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以洗浴、餐饮、住宿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消防安保工作。市安委会决定,结合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同住建、质监、商务、安监等部门,从即日起至3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洗浴、餐饮、住宿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市以洗浴、餐饮、住宿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排查一遍,一般火灾隐患基本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消除。组织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全部实地联动测试一遍;对严重威胁公众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全部覆盖,社会单位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二、组织领导
市消安委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马韶军局长任组长,市政府赵军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孙凯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全市成立5个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住建委、质监局、商务局、公用事业局、安监局),各局指派一名副局长为小组组长,同时指派一名联络人负责沟通协调工作。请于2月21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发至办公室邮箱。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行动职责
本次行动,消防部门主要负责辖区第一、二级列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社区警务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派出所加强对第三级列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内保部门主要负责协助消防部门开展对重要单位和中直、省直企业的消防监督检查;保安部门主要负责督促企业单位保安人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第三级列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对以洗浴、餐饮、住宿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全面梳理、摸排本地洗浴、餐饮、住宿业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全部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严格界定一、二、三级重点单位划分标准,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存在失控漏管。要开展实名制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登记造册,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整治重点。
1.场所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通过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灭火和应急疏散、员工消防安全培训、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要求是否落实到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其消防控制室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畅通。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6.场所建筑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7.电器产品、电取暖设备、燃气、燃油设备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8.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场所问题。
9.场所是否违规安装使用燃油燃气取暖设施。
10.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是否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的工作标准。洗浴、餐饮、住宿场所的集中区域(超过10家及以上)是否依托微型消防站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区域联防机制。
11.是否依法合规使用燃气。
12.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月20日)
各市要制定本地区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专题进行动员部署,全面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对本地区的洗浴、餐饮、住宿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辖区范围内相关经营单位的数量、规模等基本情况,列出经营单位清单,由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2月21日至3月10日)
各地区要组织整治范围内的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明确排查整治的任务和责任。督促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以承诺书形式向社会作出承诺。在排查整治期间,每个经营单位至少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或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并保持灭火救援出入通道畅通。
(三)全面排查阶段(2月25日至3月15日)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住建、质监、商务、公用事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坚持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有关经营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集中开展整治工作,直至将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对未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经营单位推荐安装使用简易式火灾喷淋和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
(四)复查督查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
各地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层级监督检查,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执行到位。
在此期间,市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五)总结评估阶段(3月15日至3月20日)
各地区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市安委会对各地总结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市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科学摆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抓严管。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部署。要定期研判形势,调度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市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工作进行暗访督察,督促工作落实。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
(三)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领域火灾隐患整治活动与全年消防主项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厅将本次整治活动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地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市消防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整治成效,并于3月20日前,要将全市洗浴、餐饮、住宿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汇总表(详见附件6)、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清单(详见附件7)、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详见附件8)报送市消防局。
联系人:市消防局刘义刚;传真:2281119;手机:15641881199;邮箱:yhy8606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