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21 浏览量:47 来源: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序号 | 案件名称 |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 被处罚人/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 处罚时间 | 认定行为违法的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救济渠道 |
1 | 辽宁合润化工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停止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继续组织施工建设案 | 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 辽宁合润化工有限公司 | 李轶龙 | 罚款 | 2025年5月15日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 | 辽宁合润化工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停止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继续组织施工建设案 | 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 王宏明 | 罚款 | 2025年5月15日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主办单位: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20号 邮编:123000 Email:fxyjglj@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83号
辽ICP备2021000279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47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889800 网站举报邮箱:fxyj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