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18 浏览量:67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珂瑄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薄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无人机应用于我市应急防灾救灾建议的提案收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局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的提案内容,市应急管理局对市县两级应急系统及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无人机持有和应用情况进行了调研。目前,我市无人机已广泛应用到应急防灾救灾工作中,但整体数量偏少,持无人机驾驶证人员不足。如:国网阜新供电公司有108架无人机、97人持有驾驶证,主要用于供电线路的巡检;阜新消防救援支队有13架无人机、16人持有驾驶证,主要用于抢险救援;市应急管理局有10架无人机、1人持有驾驶证,主要用于防火防汛和抢险救援;市水利局有5架无人机、1人持有驾驶证,主要用于汛情监测、险情排查、旱情排查和水库安全监测;其他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也有少量无人机用于其所属领域防灾救灾工作。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持有无人机及操作人员配备情况较为薄弱。
二、根据此次调研情况,下一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持续推进无人机在应急防灾救灾工作中的应用。
(一)将现有无人机应用纳入到自然灾害综合防灾救灾工作范畴,并把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所拥有无人机的数量、型号等信息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当出现险情灾情时,能够统一调度指挥无人机。同时,加强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间的合作,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使无人机在环境监测、隐患巡查、灾害评估、抢险救援、物资投送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二)市应急管理局及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通过多渠道争取或采购相关型号、数量的无人机,用于我市防灾救灾工作。如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借助省国债项目—阜新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采购中,采购了6架无人机。
(三)市应急管理局将积极与第三方公司沟通,从无人机驾驶人员培训、无人机租赁、灾害监测数据采集等方面探索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其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为我市提供专业的无人机应急防灾救灾工作方案,将第三方公司作为无人机在应急防灾救灾工作的有效补充。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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