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2-03 浏览量:191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相关负责人,各县(区)应急局分管领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科室负责人召开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明确2020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5日,销售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会议总结了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情况,通报了存在的问题,部署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学习即将实施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各部门就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许可程序,严审安全条件,严把行业准入关,大力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秉承“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布设零售点。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强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仓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同时,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和许可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相关负责人,各县(区)应急局分管领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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