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11 浏览量:1268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加强民心网和“12345”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阜应急发﹝2019﹞58号
局各科室,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阜新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民心网、“12345”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件办理工作,提高办件质量和效率,根据民心网、阜新市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对诉求件办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我局内设机构职责分工,现就做好诉求件办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应急管理局民心网、“12345”诉求件办理职责分工
(一)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承担民心网、“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分转至我局的诉求件承办的日常工作,包括网络平台信息维护、平台接件、退件、申请延期、报结反馈等。
负责对举报投诉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承担有关举报投诉事项的转办、交办等工作;承担对受理、转办、交办的举报投诉事项办结后的电话回访工作;负责诉求件的归档备案工作。
(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及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诉求件的具体办理。
二、诉求件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受理
对分转到我局的诉求件,中心举报投诉受理人(以下简称“举报受理人”)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形成书面诉求件并按照承办事项和我局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提出办理意见报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处理。
2.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如举报事项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告知举报人向有关行业部门举报投诉。
(二)办理
中心主要负责人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和我局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具体办件单位,提出办理意见。办理分为直办、转办和交办三类。
1.直办。
直办是指直接由中心核查办理,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涉及跨县(区)级行政区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2)中央直属、省属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3)其他重大举报投诉事项。
2. 转办。转办是指将举报投诉事项转交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办理,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及暂扣、吊销市局颁发的有关许可证或暂停、撤销市局颁发的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
(3)属于信访事项的。
(4)属于我局直接监管行业企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3.交办。交办是指将举报投诉事项交由非法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区局)办理,主要是直办和转办之外的其他举报投诉事项。
4.直办、转办和交办程序。对于直办的举报事项,填写《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核查办理单》(见附件1);对于转办的举报事项,填写《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转办单》(见附件2);对于交办的举报投诉事项,填写《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交办单》(见附件3);具体承办单位要确定办件人、联系电话并反馈给中心。
(三)时限
(1)因办件时间越短,综评分越高,所以各办件单位要高度重视,尽量缩短办件时间。
(2)政策及业务咨询,需专业科室或属地监管部门答复的,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当日转出,办件单位应在最短时间内答复且在领办问题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3)直办、转办、交办问题经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当日转出。诉求件办件单位应在领办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诉求件办结后,办件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反馈给中心。
(四)延期
1.因情况复杂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期报结的诉求件,办件单位要及时向中心受理人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当写明诉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需要延期的理由、申请延期的时间,由中心受理人及时通过网络平台提出延期申请。
2.申请延期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如需立案调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一些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整改期限超过15个工作日的,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可申请超长延期。
3.需要延期办结的,由承办人填写《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延期办结申请表》(附件4),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中心受理人。
(五)报结反馈
1. 民心网和“12345” 诉求件办件单位需在规定时限内形成办结反馈书面报告报中心受理人,由中心受理人在网上报结反馈。
2.反馈报告应当包括,诉求问题调查过程、诉求问题定性结论、办件单位处理意见及落实结果。
3.政策咨询类问题回复报告应当包括,依据政策的文件名称、具体文号、具体条款及条款内容,有针对性的解答咨询问题,如有针对群众咨询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解决的,应写明解决过程和最终结果。
4.回访,在网上报结反馈前,中心受理人对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的诉求人进行回访,并明确诉求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5. 网上报结反馈,中心受理人要汇总领导批示、协调、亲自调查办理情况和办件单位反馈报告、回访情况后统一进行网上报结反馈。
6. 民心网诉求件的补充报结,对已上报的民心网诉求件的办理结果,如有补充说明或进一步处理意见可由中心受理人网上申请补充报结,补充报结时限6个月。
(六)督办
(一)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报送办结报告及有关材料的,或者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理有困难的交办案件,应当进行督办,并填写《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督办通知单》(附件5)。
(二)经督办后,承办单位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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