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旺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阜安委办发〔2018
〕18
号
各县区安委办: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已进入经营销售旺季,为更好的打击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和辽宁省《关于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市安委办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执法检查目标
依法查处非法销售、运输、私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烟花爆竹,严防
“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经营单位违规经营,确保广大消费者买到合格放心的烟花爆竹产品,确保节日公共安全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二、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
一)检查批发经营企业
主要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库容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销售流向登记是否齐全、配送是否专车、专人等。
(
二)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主要检查:经营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周边是否使用明火、零售店(点)是否按规定悬挂证照、是否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有明显的安全防火警示标志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堆高是否超过2.2
米。
三、检查人员构成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综合执法局。
四、联合执法检查形式、时间
(一)检查形式。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时间安排。联合执法检查时间为2018
年2
月9
日—15
日(农历的腊月24
日至29
日)。
五、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确保我市春节期间安全稳定上来认识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突出重点。联合执法检查要突出“堵私打非、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流向管理、严格安全管理”四个重点内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从事非法活动的当事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查获的非法产品,在追查非法产品来源的同时,应依法封存、妥善保管,并由公安部门及时组织销毁、处置。
联系人:市安监局
韩纪考,电话13795084088
。
阜新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2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