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18-01-17 浏览量:492 文字大小:

 
关于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阜安委发〔2018 2
 
各县区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辽安委〔2017 45 )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推动工作落实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所属和所监管的企业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2018 年底前所有企业建立覆盖全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市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县区、部门进行考核。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要加强督查指导,要发挥范引领作用,树立典型并组织观摩推广,带动所有企业达到标准。
三、加强执法,促进落实。各监管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企业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依法查处。
四、各县区和各行业部门要及时将此文件下发所属企业组织落实。关于《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辽安委〔2017 45 ) 及其“企业部分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参考样式)”已经在阜新市安监局网站部门公告栏公布,各单位可下载应用。
联系电话:6282810 2288155 传真6282820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 1 17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