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窨井、农用机井安全管理的通知

日期: 2016-11-16 浏览量:136 文字大小: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窨井、农用机井安全管理的通知
阜安委明电〔 2016〕20号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部分城市发生多起城区窨井、农用机井吞人、伤人的事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响强烈。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窨井、农用机井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窨井、农用机井管理的重要性。各类窨井和农用机井是市政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井盖的管理是城乡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各类窨井和农用机井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
    二、明确牵头部门,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各类窨井和农用机井管理的职责,把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要抓紧明确安全管理的牵头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各类井的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三、落实城市窨井、农用机井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维修、养护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房产(物业)、电力、通信等窨井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和农用机井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开展城市窨井、农用机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牵头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城市窨井、农用机井运行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开展无主井、弃用机井确权及其隐患治理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机井更新改造,增设各类防坠落保护装置,提高安全防护等级;短时间难以进行改造的,应完善相应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健全预警监控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建立健全城市窨井、农用机井巡护责任制度。相关管理单位要强化日常运行及施工维护时的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配备专门人员对进行日常巡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偷盗、破坏井盖的行为。针对井盖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制订专项预案,建立应急工作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和宣传形式,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和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加强涉井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井盖偷盗和损坏后的严重后果;发挥街道、行政村和居委会、村民小组的作用,及时发现涉井隐患和阻止各类损坏窨井、机井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行为。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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