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3-30 浏览量:355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现将《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将工作落实情况按方案要求及时上报市局危险化科邮箱。
联系人:闫景慧 电话:3889833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公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特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公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二、整治范围: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当日危险化学品重点生产装置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储存设施是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动火等特殊作业(特殊作业见《化学品生产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数量及作业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二)是否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进行公告。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是否采取停止生产、作业活动,并进行整改,达到安全条件后继续进行公告。
(四)是否及时向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上报公告内容。
四、工作节点:
(一)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对照整治范围进行自查自改,完善承诺公告管理制度方案。
(二)检查抽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县区应急局对企业自查自改,完善承诺公告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市应急局将对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县区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各县区要高度重视 ,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公告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措施指导企业完善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按时间节点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应急局上报检查指导工作总结、检查记录、照片、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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