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9-18 浏览量:52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序号 | 案件名称 |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 被处罚人/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 处罚时间 | 认定行为违法的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救济渠道 |
| 1 | 阜新市平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2026年8月26日白班掘进机司机黄清富下井时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违法违规案 |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 阜新市平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郑** | 罚款 | 2026年9月14日 |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零一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叁万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 2 | 阜新衡天矿山设备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案 |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 阜新衡天矿山设备安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苏** | 罚款 | 2026年9月14日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叁仟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 3 | 德施普(辽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液化烃储罐区二层平台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等违法行为案 |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 德施普(辽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任** | 罚款 | 2026年9月1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叁万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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