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5-27 浏览量:58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珂瑄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做好阜新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和省应急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9月退出消防员安置计划的通知》(辽应急发〔2025〕9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计划的通知》(辽应急发〔2026〕3号)等文件要求,上述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地为市辖区的,由市级统筹安置;安置地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由县级负责安置。现将阜新市2025年9月和12月退出消防员市本级转岗安置人员量化评分排序表、市本级岗位信息表、选岗规则等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至6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阜新市应急管理局、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
联系电话:0418-3889853(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0418-6285011(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
附件:1.阜新市2025年9月和12月退出消防员市本级转岗安置人员量化评分排序表
2.阜新市2025年9月和12月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信息表
3.选岗规则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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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2025年9月和12月退出消防员市本级 转岗安置人员量化评分排序表 |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消防救援衔 | 政治 | 出生 | 入职 | 退出 | 分值 |
1 | 刘恋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一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2.10 | 2009.12 | 2025.12 | 84.5 |
2 | 冯希成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一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0.06 | 2009.12 | 2025.12 | 69.5 |
3 | 孟祥腾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二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4.03 | 2013.09 | 2025.09 | 53.5 |
4 | 付寒雪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二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4.07 | 2013.09 | 2025.09 | 47.5 |
5 | 李梓彬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二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6.05 | 2013.09 | 2025.09 | 45.5 |
6 | 胡鸣飞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二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6.06 | 2013.09 | 2025.09 | 44 |
7 | 于淇昊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二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6.03 | 2013.09 | 2025.09 | 42 |
7 | 赵越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二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6.07 | 2013.09 | 2025.09 | 42 |
9 | 陈帅东 | 男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 二级消防士 | 中共党员 | 1995.04 | 2013.09 | 2025.09 | 26 |
阜新市2025年9月和12月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 岗位信息表 | ||||
序号 | 安置单位 | 岗位数量 | 主管单位 | 岗位类别 |
1 | 阜新市社会工作服务保障中心 | 1 | 市委社会工作部 | 管理岗 |
2 | 阜新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3 | 市民政局 | 工勤岗 |
3 | 阜新市信访网络投诉受理中心 | 1 | 市信访局 | 管理岗 |
4 | 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 1 | 市应急局 | 工勤岗 |
5 | 阜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2 | 市人社局 | 管理岗 |
6 | 阜新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辽西技师学院、阜新市高级技工学校) | 2 | 市教育局 | 管理岗 |
7 | 中国篮协阜新篮球学校 | 1 | 市教育局 | 工勤岗 |
8 | 阜新市体育学校 | 1 | 市教育局 | 工勤岗 |
9 |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 4 | 市教育局 | 工勤岗 |
10 | 阜新市招商引资与贸易促进服务中心 | 1 | 市商务局 | 管理岗(招商服务保障开车) |
11 | 阜新市数据中心(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 | 1 | 市数据局 | 工勤岗(要求:持有 C1 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与安全行车意识) |
12 | 清河门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 1 | 清河门区应急局 | 管理岗 |
13 | 阜新城市投资建设资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 1 | 市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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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阜新兴源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彰武矿区) | 1 | 市国资委 | |
附件3
选岗规则
一、按照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相关要求,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和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安置工作牵头机构,积极协调编制、国资等部门,为转岗退出消防员提供优质岗位。
二、选岗方式采用赋分选岗,选岗排序由评分高者至低者依次选岗(赋分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排序)。
三、选岗需本人亲自到场,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公开选岗的,应提前一天向阜新市应急管理局书面申请委托代理人选岗;代理人应持委托代理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选岗时,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选岗过程全程录像。
五、选岗现场将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所选岗位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此次选岗工作由阜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确保选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选岗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为转岗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转岗退出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
八、根据相关规定,转岗退出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转岗安置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九、本规则由阜新市应急管理局、阜新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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