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09 浏览量:28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认为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违法、不当、不作为或乱作为,依法向受理机关提出的投诉或举报行为。
一、受理电话
12345,0418-3889821
二、受理内容
1.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
2.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
3.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4.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5.其他与涉企行政执法相关的违规违纪线索。
三、投诉举报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1.有具体、明确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
2.有具体投诉举报的事项和依据;
3.属于可以投诉举报的范围。
四、不予受理情形
1.已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当事人又投诉的;
2.对行政诉讼的处理结果不服而投诉的;
3.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已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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