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2-17 浏览量:3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珂瑄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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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执法监督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编制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统筹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区域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消防工作,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九)综合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依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省直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环保设施设备等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生产、存储、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拟定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政策、标准,负责全市地方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指导矿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参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发布矿山安全生产信息。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机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316.4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6.4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16.4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42.42万元;
2.项目支出374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58.2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和阜新市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局合并,单位人员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管理专项资金共5个,涉及资金374万元。其中: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业务经费(非税收入)项目100万元;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业务经费项目40万元;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业务经费项目34万元;阜新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150万元;阜新市救灾款项目5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60.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449.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9.8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9.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5个,涉及资金374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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