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调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日期: 2024-12-04 浏览量:65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珂瑄 文字大小:

应急管理部11月1日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同时废止。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新颁布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调整《阜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做到内容重复的废止,内容缺少的补充完善,使其与阜新市实际相适应,达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目的。

下一步,我局将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精准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做好自由裁量的运用,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为企业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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