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备置汛期应急避难场所

日期: 2024-06-21 浏览量:83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珂瑄 文字大小:

按照省应急厅要求,我市组织市县区开展了应急避难场所资源调研,预置汛期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汛期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改建为应急避难场所,既节约资源和避免重复投入,又能立即做到满足应急避难所需。将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原防疫场所改建预置为应急避难场所利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办公用房等兼顾平急功能,平时作为办公用房,汛期时启用为避难场所。场所做好登记统计并公之于众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