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的建议》(26号)答复

日期: 2024-03-18 浏览量:501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贾铁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的建议》收悉,建议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局牵头落实优化精细化工产业政策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向省厅咨询沟通,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专程上门与您进行了深入交流,经对照国家法律规范,查找国内同类事项政策,结合市级管理权限,提出了适合企业发展需求的解决办法:

一是指导企业将研发、中试生产的产品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分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一般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要求,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手续,确保生产安全;一般化工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要求,实行简化程序,由企业自行组织审查,报属地应急部门备案,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二是指导企业做好研发、中试项目的长期规划,企业可一次性申报多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研发、中试项目的产品,应急部门将一次性组织审查,减少审批次数,缩短审批时限。

是对涉及市应急局组织审查的建设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预指导,提高审查通过率

是对涉及省应急厅组织审查的建设项目,市应急局已于2023年争取了省应急厅支持,下发了《关于支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化工企业安全发展的复函》,市应急局将安排人员全程伴随服务,积极与省厅沟通推动项目即报即审、快审快办

是对投资额不超过三千万且不生产剧毒的、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市应急局审查将实行简易程序,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并,减少一步审查程序。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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