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31 浏览量:128 来源: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序号 | 案件名称 | 实施处罚行政机关 | 被处罚人/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 处罚时间 | 认定行为违法的依据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救济渠道 |
1 | 阜新大德兴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 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 阜新大德兴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胡超 | 罚款 | 2023年5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 | 阜新市方堃纸制品厂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警示标志案 | 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 阜新市方堃纸制品厂 | 郭新利 | 罚款 | 2023年5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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