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22-09-28 浏览量:95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和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再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市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省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2个: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731.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64.3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1.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4.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67.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8.03%。主要是年初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6.74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上年有结余。

  (二)支出总计1731.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39.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2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09万元。

  2.项目支出492.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2.75%。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6.74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未形成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67.65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今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46万元,项目支出492.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6.74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有上年结转。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6.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45.01万元,占9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万元,占1.27%;住房保障支出68.11万元,占2.52%。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45.01万元,具体包括: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事务行政支行基本支出1411.0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加。

  (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7.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未纳入预算。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事务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99.5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项目,未纳入预算。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事务地震事务34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等支出,未纳入预算。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事务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年初结转,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86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7.4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调整,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14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6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1.92万元、津贴补贴235.7万元、奖金66.71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7万元,住房公积金94.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9万元、离休费、退休费17.66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4.79万元、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96万元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2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71万元、印刷费0.26万元、咨询费5万元手续费、水费、电费5.88万元、邮电费1.11万元、取暖费、物业费3.12万元、差旅费5.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1.20万元、租赁费40万元、会议费5.95万元,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11.05万元、委托业务费15.41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福利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21万元,比上年减2.86万元,降低1.30%,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485.6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31.98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731.98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完成率不达标。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升效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安全生产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万元,执行数为49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42.2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二是效益指标;三是满意度指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完成率不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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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应急管理局(汇总)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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