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05 浏览量:112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1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加盖公章反馈至市应急管理局,如无意见也请加盖公章按时反馈。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落实方案.doc
联系人:刘福磊 电话(传真):3889833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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