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敬东等8名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考生的处理决定

日期: 2021-06-14 浏览量:121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近期,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在“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现8名考生有替考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及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作出了给予替考违纪考生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决定;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考生情况说明

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2021611

附件:

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考生情况

2021526日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中以下考生有替考的违纪行为:

李敬东,男,身份证号2109041968****0015

吴桂花,女,身份证号2109111963****1020

史鸿超,男,身份证号2109041993****0031

李文君,女,身份证号2109211953****0026

202161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考试中以下考生有替考的违纪行为:

傅振宇,男,身份证号2109221972****1817

傅振伟,男,身份证号2109221975****1837

202168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考试中以下考生有替考的违纪行为:

贾广志,男,身份证号2109021968****4010

胡小林,男,身份证号2109021971****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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