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9-20 浏览量:141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9月16日,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在“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现1名考生有替考的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依据《辽宁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及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作出了给予替考违纪考生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决定;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以下为考生基本情况:
考生姓名:高经纬
性别:男
身份证号:2109021985****1514
工作单位:阜新鸿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报考类别: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
阜新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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