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3-01 浏览量:559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目录》出台背景
危险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城市运行的众多领域,作用不可或缺。与此同时,因其所具有的易燃、爆炸、有毒、有害等固有特性,安全风险较高,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目录》旨在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特定种类实施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从源头上管控、降低城市安全风险,促进城市化工产业安全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
二、《目录》编制的必要性
(一)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需要。
通过制定《目录》,对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梳理,列出国家明令禁止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有持久性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在我市予以全面禁止,并对我市各相关区域使用量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一定的限制和控制,有助于进一步管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相关领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的需要。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等相关文件均对制定《目录》提出相关要求。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制定《目录》,在我市实施危险化学品清单化管理,即明确全市范围内禁止流通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为相关单位提供具体管理指引,也为市、区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提供监管清单,有助于实施更加精细、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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