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02 浏览量:113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应急发〔2021〕14号
局各科室: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相关规定,结合阜新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职责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100%,举报案件核实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结案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一是将所监管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纳入监督检查计划。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
二是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是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警示和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82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565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3741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944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在全市范围内预计对30个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180个工作日(详情见附件1)。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下列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抽查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61.1%。
(三)时间安排:全年。
(四)其他事项:开展安全生产随机抽查165个工作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在全市范围内预计对46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计划需要175个工作日(详情见附件2)。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38.9%。
(三)时间安排:全年。
(四)其他事项:开展安全生产随机抽查45个工作日。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阜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33人。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41人。其中,局领导3人、办公室3人、执法监督办公室3人、行政审批科1人、应急指挥中心2人、调查评估与救灾物资保障科3人、安全生产协调考核科4人、规划科技与风险监测科1人、火灾防治与防汛抗旱协调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3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2人、地震与地质灾害管理救援科1人、人事教育培训科1人,共计33人,占在册人员的80.5%,符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在册人数70%的要求。
(二)总法定工作日:82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0*33=8250。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565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8250-3456-3479=565。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3741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502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267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28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5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58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527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10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644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48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717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3741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944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706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89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834个工作日;
4.党群活动802个工作日;
5.请假、事假264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448个工作日(在30人中,10年以下工龄2人,年休5天,合计10个工作日;10-20年工龄11人,年休10天,合计110个工作日;20年以上工龄20人,年休15天,合计30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3944个工作日。
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受局委托执法,自行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局执法监督办公室备案。
阜应急发 2021 14号 关于印发《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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