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02 浏览量:119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征求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函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市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厅秘发〔2020〕39号),结合阜新实际,编制了阜新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你们,请提出意见和建议,于9月7日前反馈到市安委办。如无意见,请本部门主要领导在此页签字加盖公章反馈。
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doc
电话(传真)3889833 手机:13464885841(微信)
联系人:闫景慧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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