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

日期: 2020-12-29 浏览量:429 来源:阜新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文字大小: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日益严峻,国内多地也接连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传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慎终如始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避免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照防疫要求加强自身防护。

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商超、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进入医院、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接受扫码、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三、两节期间,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少去人员聚集性场所,活动范围尽量控制在本市,无特殊情况,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四、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来()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同时按照规定配合我们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五、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要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自觉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村屯)及公共交通车辆责任人,必须按防疫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自觉履行防控主体责任。

七、全体市民和各类组织、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服从各项疫情管控要求。对拒不服从防疫人员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对不按防疫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违反有关防控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阜新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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