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05 浏览量:223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做好阜新市企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阜应急发〔2019〕71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安委办〔2019〕2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对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制造业等行业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人员密集的生产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作为隔热保温层;企业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和扩建。
(二)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生产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生产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车间等非存储地点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四)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五)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厂房不同功能分区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企业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企业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企业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时间步骤
从2019年4月份开始,至10月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阶段和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为70年大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严格检查,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对照《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检自查手册》(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报备自查结果。要对照《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见附件2)认真开展排查检查,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依法予以处罚;非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权限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双随机”执法检查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效能。
(三)加强调度,上报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汇总本地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定期报送各项工作信息。请各单位于每月21日前定期报送当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至市应急局,10月1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 驰
联系电话:0418-3889836
邮 箱:fxyjzzy@163.com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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