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18-03-06 浏览量:324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文字大小:

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市安监局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一、总体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201732号),并按照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围绕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文件、部门公告、专项行动、网上办事、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及时公开信息。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公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85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局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监管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抽查监管细则,同时每月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年发布信息14条。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预警信息5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政务服务事项共12项,均制定了办事指南,并在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发布,同时提供申请表格下载。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起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安全生产改革创新推进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13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27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工作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712号),政策解读文件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按照《市安监局舆情回应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政务舆情回应。全年通过领导信箱回复咨询信息9条,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解答问题11条。1月份,李丽萍副局长在行风热线解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咨询。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我局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上传至局网站,供公众了解和下载使用,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众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和《市安监局舆情回应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15-16日,在局门前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在活动现场认真讲解全局业务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为群众解难题,发放《市民安全手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读本300余本,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7年,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但与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个别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途径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要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等不足和问题。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群众的安全监管知情权,提高决策水平,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

 

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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