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阜新市2016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通知
关于举行
阜新市2016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通知
阜安委办发
[2016]15号
各县、区政府,各参演、观摩单位:
为提高我市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阜安委发
[2016]4号)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举行《阜新市2016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
预 演 时 间:
2016年6月21日(周二)上午9:30;
演 练 时 间:
2016年6月28日(周二)上午9:30。
二、演练地点
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演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煤管局、市气象局、辽宁排山楼公司。
四、观摩人员
各县区分管安全副县区长、安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矿山监管科长及重点矿山企业负责人。
五、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演练活动,切实加强演练活动的组织实施,对照演练方案制定详细可行的演练活动方案,细化演练程序,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对方案、脚本、桌面推演提出意见建议,全程参与演练的各种活动,为正式演练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参演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要根据演练任务和演练程序安排,选派业务能力精、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参加演练,并确保参演的装备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3
、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各参演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参演人员、车辆及装备要按演练方案时限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等候;各观摩单位要准时到达指定观摩地点,遵守演练纪律,认真观摩,重点观察演练程序、环节的衔接以及快速反应等细节。要以此次演练观摩活动为契机,认真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本单位今后的应急演练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参演人员(单位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观摩单位人员名单以及参演装备器材安排情况于
6月14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彭曾平
电话:6282840 手机:13841870502传真:
2287110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