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双十条”规定的通知

日期: 2022-02-14 浏览量:444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玉飞 文字大小: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中省直企业: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依据《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检查企业提出的意见,制定了《阜新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阜新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双十条”规定(试行)》,现予发布,请各县区迅速将文件传至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结合矿山实际,抓好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落实“双十条”规定的重要意义

  各县区及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正视安全管理存在的差距,为进一步扭转开采不正规,设备设施水平低,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监管部门和企业要统一思想,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关闭一批,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要求。首先要从落实好“双十条”为起点,严格安全管理规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上个新台阶打下基础。

  二、强化部署落实

  1.各县区监管负责人要亲自指导落实。企业要按照“双十条”规定要求,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开展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或方案。(2月底完成)

  2.进展要求:

  (1)矿区总平面布置;(3月20日完成)

  (2)矿区办公区布置,如办公室、调度室布置;(3月31日完成)

  (3)矿区生产区布置,如提升机房、空压机房、主扇风机房、配电室、井口布置;(4月20日完成)

  (4)矿山制度建立,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立应急物资间(柜)制度和配齐配全特业人员并取得资格证、建立员工胸卡制度;(4月30日完成)

  (5)矿山生产系统布置,如井下监控、监测、通风、排水、人员定位系统、露天采区各生产部位、尾矿库、破碎车间和选矿厂布置。(5月31日完成)

  3.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标准,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市应急管理局将开展抽查,对落实不到位的,依据《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罚。(6月30日完成)

  三、全面巩固提升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认真查找落实“双十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修改完善“双十条”内容,真正把“双十条”做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效消除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阜新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

  附件2:《阜新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双十条”规定(试行)》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阜新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

1.矿区总平面布置。矿区应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工业广场要整洁,废弃杂物有固定场所整齐摆放;在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电子屏显示矿山当前生产情况及风险公告。矿区门口应在显著位置放置矿山基本情况牌(图1),总风险分布图,总平面布置图(图2),人员入场须知等。

2.办公区布置。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会议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制度上墙。会议室负责定期安全生产会议、每班上岗人员的调度会、员工及外来人员下井培训等工作,会议记录、交接班及早班会记录、培训资料齐全,制度上墙。

3.调度室布置。实现“智慧化”矿山管理基本功能,如:边坡监测、视频监控、通信联络和应急广播等功能;室内制度、应急流程和电话联络方式要上墙,专人上岗应急值守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预警记录。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企业应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档案柜或档案室,归档整齐、分类管理,包括证照证件、“三同时”及取证材料、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图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保险、矿用设备档案及检测检验报告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清单、爆破作业或外包有关资料、从业人员档案及教育培训(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隐患排查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及落实政府部门文件等方面材料。

5.建立应急物资间(柜)制度。配备数量充足的急救包、备用通讯设备和其他救援装备。

6.建立员工胸卡制度。职工进入矿区需佩戴个人胸卡,胸卡佩戴胸前明显地方,胸卡设计(图3)正面有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背面为相关工种应急处置。

7.露天矿山入口设置警示标识、风险告知(图4)、避灾线路图等。运输道路平整,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标志、限速标识,高陡路段,或者弯道、坡度较大的路段,远离山体一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车轮轮胎直径 1/2 的护栏、挡车墙等安全设施及醒目的警示标志。

8.露天矿山采场应按设计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不得有浮石、伞岩,确保边坡稳定,有专人负责边坡检查工作。终了边界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禁止人员进入作业。采场必须机械产装作业;总出入沟口、工业场地应不受洪水威胁,凹陷露天坑应设机械排水或自流排水设施;采场、道路、作业区应有充足的照明和视频监控。

9.尾矿库布置。库区应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在显著位置放置尾矿库基本情况牌,风险分布图等。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包括巡视检查、坝体位移监测、堆积坝外坡比监测、渗流监测、库水位监测、干滩监测、降水量监测、排洪设施监测、视频监控、库区地质滑坡体位移监测等。库区禁止堆存废弃杂物,警示标识齐全。

10.配电室、破碎车间及选矿厂布置。在车间门口显著位置放置风险告知、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牌板,安全出口有醒目指示标识,照明充足。设备设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套、坑有栏、口有盖、孔有蓖,电气设备做到使用、检修安全防护到位;厂内要整洁,禁止堆放废弃杂物和可燃物,并设置灭火器,材料配件要摆放整齐;视频监控覆盖全厂主要生产区域,职工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电气室内的各种电气设备控制装置上应注明编号和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电气室入口应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牌,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并应有照明,周围应有保护措施。


附件2

阜新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双十条”规定(试行)

矿区部分

1.矿区总平面布置。矿区应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工业广场要整洁,废弃杂物有固定场所整齐摆放;在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电子屏显示矿山当前生产情况及风险公告。矿区门口应在显著位置放置矿山基本情况牌(图1),总风险分布图,总平面布置图(图2),人员入场须知等。

2.办公区布置。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会议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制度上墙。会议室负责定期安全生产会议、每班下井人员的调度会、员工及外来人员下井培训等工作,会议记录、交接班及早班会记录、培训资料齐全,制度上墙。

3.调度室布置。实现“智慧化”矿山管理基本功能,如: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监控、视频监控、通信联络和应急广播等系统,通过大屏幕实时显示矿山数据,具备信息处理、监视和控制功能,并对当前运行状况和预计的变化进行判断、决策和指挥;室内制度、应急流程和电话联络方式要上墙,有专人24小时应急值守,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预警记录。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企业应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档案柜或档案室,归档整齐、分类管理,包括证照证件、“三同时”及取证材料、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图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保险、矿用设备档案及检测检验报告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清单、爆破作业或外包有关资料、从业人员档案及教育培训(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隐患排查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及落实政府部门文件等方面材料。

5.建立应急物资间(柜)制度。配备数量充足的自救器、气体及风速监测仪、急救包、备用通讯设备和其他救援装备。

6.井口布置。通往罐笼间的进出口设常闭安全门和联动装置,井口周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栏杆,照明充足;制度上墙,包括领导带班下井(图3)、出入井登记(图4)、风险告知(图5)、避灾线路图、总矿剖面图等。设有检查室,专人负责下井前检查工作,岗位责任制上墙,有通讯电话和检查记录;入井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随身携带照明灯具和自救器;携带烟火、醉酒和身体不适的人员禁止下井。

7.提升机房布置、空压机房、主扇风机房等功能用房布置。提升机房设备设施防护齐备。室内整洁,禁止有床、可燃物品和明火设备设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特种作业证、警示标识等上墙,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变电室及设施周围应有围栏,悬挂警示标识,大门常闭。空压机、主扇风机和柴油发电机应布置在独立房间,大门常闭,禁止外来人员入内,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风险告知、警示标识等上墙,有检查记录。

8.建立员工胸卡制度。职工进入矿区需佩戴个人胸卡,胸卡佩戴胸前明显地方,胸卡设计(图6)正面有姓名,职务,工作职责,背面为相关工种应急处置。

9.尾矿库布置。库区应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在显著位置放置尾矿库基本情况牌,风险分布图等。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包括巡视检查、坝体位移监测、堆积坝外坡比监测、渗流监测、库水位监测、干滩监测、降水量监测、排洪设施监测、视频监控、库区地质滑坡体位移监测等。库区禁止堆存废弃杂物,警示标识齐全。

10.选矿厂布置。在选矿厂门口显著位置放置责任制度、操作规程、风险告知、警示标识等牌板,安全出口有醒目指示标识,照明充足。设备设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套、坑有栏、口有盖、孔有蓖,电气设备做到使用、检修安全防护到位;厂内要整洁,禁止堆放废弃杂物和可燃物,并设置灭火器,材料配件要摆放整齐;视频监控覆盖全厂主要生产区域,选矿厂职工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井下部分

1.马头门布置。环境整洁,禁止存放杂物、积水,设有良好的照明、通讯电话(通讯录)、视频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配备消防器材。风险告知、采掘平面图和避灾路线图(标记当前位置)上墙。井口周围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防护栏杆和安全车挡。梯子间设有醒目的指示标识。

2.主运输巷道布置。巷道整洁,禁止存放杂物、积水,有良好的照明。管线布置整齐,注明编号和用途。分叉口悬挂双向指示标识。

3.采矿区域布置。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及排险制度当班作业发现隐患应立即消除,未及时消除的隐患,当班负责人作好记录和登记隐患告知牌。下一班开始作业前,当班负责人确认上一班的记载内容,告知作业人员隐患、已采取的措施、解除隐患对策措施,方可采矿作业。停止作业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进入采矿区域前设有良好的照明、通讯电话(通讯录)、视频监控和“六大系统”。

4.掘进巷道布置。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及排险制度。局部通风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为,压入式通风不应超过 10m抽出式通风不应超过 5m停止作业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重新进入前,进行通风并检测空气成分,安全确认后方准进入。

5.废弃巷道布置。废弃巷道应及时封闭,不得临时封闭。封闭墙留有泄水孔,悬挂标牌应标明封闭时间、责任人、井巷原名称,设醒目的警示标识。

6.安全出口布置。设有良好的照明、通讯电话(通讯录)、视频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双向安全指示标识和避灾路线图(标记当前位置)上墙,环境整洁,禁止摆放杂物、积水。

7.水泵房布置。室内整洁,特种作业证、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上墙,有巡检记录,设有良好的照明、通讯电话和视频监控,设备的转动部件外围应设防护罩或围栏,并设置警示标识。无人值守的硐室应关门加锁。水仓均应加盖或设栅栏围挡,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8.变电所布置。硐室内各种电气设备的控制装置应注明编号和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高压电气设备应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室内应有照明、通讯电话和视频监控,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性物品,配备消防器材,操作规程上墙,入口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标志牌。无人值守的硐室应关门加锁。

9.放料口布置。矿仓口应设围挡或防护栏杆和牢固的安全限位车挡,有降尘措施。周围设良好的照明、通讯电话、视频监控和醒目的警示标识。墙上挂操作规程。

10.机修硐室布置。设良好的照明,建立动火制度,明火作业和防火措施上墙,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存放油罐、气瓶和可燃物品。

《关于印发阜新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 “双十条”规定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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