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防治与防汛抗旱协调科

日期: 2023-07-03 浏览量:1272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监督实施相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参与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动落实。协调开展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等工作,依法参与较大火灾事故处置工作。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工作。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响应等级组织开展综合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洪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负责人:王凤祥  联系电话:0418-3889827

  工作地点:阜新市应急管理局(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20号)


  办公时间:8: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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