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业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日期: 2020-07-30 浏览量:622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金亮 文字大小: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7月19日15点30分左右,辽阳益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四氯化钛泄漏,造成约50kg四氯化钛泄漏事故。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宁和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向群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深入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按照《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加强冶金等制造业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辽应急制造〔2020〕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制造业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制造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查找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制造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全省制造业行业领域调查摸底工作,对辖区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制造业企业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监管台账,逐一落实监管主体,并请各县区于8月15日前将《制造业行业使用危化品企业统计表》(见附件)报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科。

二、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区要立即组织将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属地制造业企业,督促企业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坚决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要督促指导县区制造业企业,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中制造业行业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为基本范围,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信息档案。

2.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是否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是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是否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4.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标志标识、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5.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是否符合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6.是否制定符合实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修订、评审、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7.是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化学品废物储存、运输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请各县区督促企业在8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备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监督企业及时登录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科学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要将此文件迅速转发至相关企业,并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制造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现场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确保检查指导到位、复查验收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真正起到消除隐患、警示教育、管控风险的作用。要强化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作为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基础性、系统性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风险辩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能力。请各县区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制造业安全监管科,市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制造业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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