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0-03-23 浏览量:119 来源: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文字大小:

关于印发《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阜应急发〔2020〕11号

 

局各科(室):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阜新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相关规定,结合阜新市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职责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达100%,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已查明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率与到期复查率达到达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行政处罚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生产安全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从而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上实现“三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将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违法行为纳入监督检查计划,计划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是深入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以组织专项和重点执法检查为突破口,以日常执法检查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警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有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群防群治事故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8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7028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234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712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082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在全市范围内预计对44个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236个工作日(详情见附件1)。

1.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5.中石油、中石化经营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

6.驻阜中、省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单位。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61.11%。

(三)时间安排:全年。

(四)其他事项:开展安全生产随机抽查566个工作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在全市范围内预计对28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计划需要71个工作日(详情见附件2)。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38.89%。

(三)时间安排:全年。

(四)其他事项:开展安全生产随机抽查361个工作日。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阜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28人。

阜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36人。其中,局领导3人、办公室3人、执法监督办公室2人、行政服务中心2人、应急指挥中心2人、调查评估与救灾物资保障科2人、安全生产协调考核科2人、火灾防治与防汛抗旱管理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3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3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2科、机关党委办公室2人,共计28人,占在册人员的77.8%,符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的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少于在册人数70%的要求。

(二)总法定工作日:7028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1*28=7028。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1234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7028-2712-3082=1234。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712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54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363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229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16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27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392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25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32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46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28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712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082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40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542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482个工作日;

4.党群活动866个工作日;

5.请假、事假191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60个工作日(在28人中,10年以下工龄1人,年休5天,合计5个工作日;10-20年工龄10人,年休10天,合计100个工作日;20年以上工龄17人,年休15天,合计255个工作日)。

另外,行政执法人员1人(工龄11年)在乡镇挂职锻炼,需减去其法定年度工作日,法定年度工作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251-10=241。

非执法工作是合计3082个工作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忠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局执法人员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局领导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要带头执法,率先垂范。执法监督办公室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加大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力度,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二)严格落实任务。各科(室)务必严格按照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进度推进相关执法监察工作,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频次,注重执法方式、方法,督促本科(室)、执法人员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检查和执法,确保顺利完成执法监察任务;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协作,相互学习,密切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执法监察成效,并确保年度执法力度不减。

  (三)规范执法程序。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按照“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程序,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执法办案的法律风险。全体执法人员要坚持寓服务于执法的理念,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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